技能助推
2016年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助推职业(工种)新增和调整方案
2016年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助推职业(工种)新增和调整方案
2017-07-05
为深入贯彻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》(京工发〔2015〕2号)文件精神,认真落实《关于开展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的实施意见》(京工发〔2013〕34号)的具体要求,2016年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助推职业(工种)在保留《2015年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实施方案》助推职业(工种)范围的基础上进行了增加和调整,现将新增和调整方案发布如下:
一、2016年增加和调整助推职业(工种)
(一)2016年新增助推职业(工种)
1.北京市邮政通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、北京市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、北京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核发的国家一级(高级技师)、二级(技师)职业资格证书,共38个职业(工种) (具体名单见附件1)。
2. 获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中级、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北京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。
3. 获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颁发的国家三级(高级技能)职业资格证书,共8个职业(工种)(具体名单见附件1)。
4. 参加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市总工会承办的13个职业(工种)竞赛和2016年 北京市“职工技协杯”职业技能竞赛,获得不取证职业(工种)决赛前十名或进入复赛前五名(仅限最高竞赛等级只到复赛)的选手。
不取证职业(工种)是指不在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鉴定范围内的职业(工种)。
不取证职业(工种)决赛要求初赛参赛选手规模在334人以上;不取证职业(工种)复赛要求初赛参赛选手规模在100人以上334人以下。
(二)2016年调整助推职业(工种)
获得北京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核发的国家一级(高级技师)、二级(技师)职业资格证书,因国家职业(工种)规范调整,助推职业(工种)由2015年的9个调整为7个 (具体名单见附件1) 。
二、助推条件
2015年助推职业(工种)和2016年新增助推职业(工种)获得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的资助,需符合以下两项条件:
(一)需是持有京卡·互助服务卡的工会会员且所在单位工会关系隶属于市总工会;
(二)需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相应竞赛名次,证书颁发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(含)。
三、助推标准
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(高级技师)证书,每人资助2000元;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(技师)证书,每人资助1000元;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(高级技能)证书,每人资助800元。
参加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市总工会承办的13个职业(工种)竞赛和2016年北京市“职工技协杯”职业技能竞赛,获得不取证职业(工种)决赛第1名,参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(高级技师)标准资助;决赛第2—10名及复赛前5名参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(技师)标准资助。
获得中级、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,分别参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(技师)、国家职业资格一级(高级技师)标准资助。
四、相关事项
(一)职工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可参照《2015年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实施方案》中的助推流程进行申报。
(二)参加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市总工会承办的13个职业(工种)竞赛和2016年北京市“职工技协杯”职业技能竞赛,不取证职业(工种)决赛前十名或进入复赛前五名(仅限最高竞赛等级只到复赛)选手的助推工作由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组织实施。
(三)取得中级、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北京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,需填写《北京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申请表》(见附件2),并加盖所在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单位公章和区总工会公章后,报送至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审核。
(四)职工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竞赛成绩后须于2017年12月31日(含12月31日)前登记申报,过期不享受助推资金支持。(证书颁发日期,指首次取得证书上的发证日期)。
附件:1.2016年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助推职业(工种)新增和调整范围目录
2.北京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申请表
附件1
2016年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助推职业(工种)
新增和调整范围目录
| 序号 | 类别 | 助推职业(工种) | 助推范围 |
| 1 | 2016年北京市“职工技协杯” 职业技能竞赛 | 不取证职业(工种) | 决赛前十名或复赛前五名且最高竞赛等级只到复赛 |
| 2 | 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 市总工会承办的13个职业(工种)竞赛 | 不取证职业(工种) | 决赛前十名或复赛前五名且最高竞赛等级只到复赛 |
| 3 | 2016年北京市职业技能 鉴定管理中心鉴定核发的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| 保育员 | 高级 |
| 化妆工 | |||
| 二手车鉴定评估师 | |||
| 中药调剂员 | |||
| 展览讲解员 | |||
| 育婴师 | |||
| 汽车维修漆工 | |||
| 心理咨询师 | |||
| 4 | 2016年北京通信行业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核发的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| 电信业务营业员 | 技师、高级技师 |
| 话务员 | |||
| 电信机务员 | |||
| 线务员 | |||
| 通信网络管理员 | |||
| 电信业务员 | |||
| 通信电力机务员 | |||
| 5 | 2016年北京市邮政通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| 邮政营业员 | 技师、高级技师 |
| 邮件分拣员 | |||
| 邮件转运员 | |||
| 邮政储汇业务员 | |||
| 报刊业务员 | |||
| 集邮业务员 | |||
| 邮政业务档案员 | |||
| 邮政机务员 | |||
| 邮政业务(营销)员 | |||
| 机要业务员 | |||
| 速递业务员 | |||
| 通信信息业务员 | |||
| 2016年北京市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| 快递业务员 | ||
| 6 | 2016年北京电力行业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核发的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| 油务员 | 技师、高级技师 |
| 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 | |||
| 送电线路工 | |||
| 配电线路工 | |||
| 电力电缆工 | |||
| 内线安装工 | |||
| 变压器检修工 | |||
| 直流设备检修工 | |||
| 变电带电检修工 | |||
| 电气试验工 | |||
| 电测仪表工 | |||
| 继电保护工 | |||
| 电力负荷控制员 | |||
| 装表接电工 | |||
| 电能表修校工 | |||
| 电缆安装工 | |||
| 送电线路架设工 | |||
| 变电一次安装工 | |||
| 变电二次安装工 | |||
| 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值班员 | |||
| 电力调度员 | |||
| 电网调度自动化维护员 | |||
| 运行方式员 | |||
| 电网调度自动化厂站端调试检修员 | |||
| 农网配电营业工 | |||
| 7 | 2016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北京市民政局批准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(对象仅限北京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) | 社会工作者 | 社会工作师、高级社会工作师 |
附件2
北京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申请表
| 申请人信息 | ||||||
| 姓 名 | | 联系电话 | | |||
| 身份证号 | | 工作单位 | | |||
| 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卡号 | | 职 务 | | |||
|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信息 | ||||||
| 水平级别 | | |||||
| 编 号 | | 管 理 号 | | |||
| 批准日期 | | |||||
| 签发单位 | | |||||
| 签发日期 | | |||||
| 单位意见(并盖章) | ||||||
| 所在单位 意见 (并盖章) | | 区总工会 意见 (并盖章) | | |||
备注:完整填写以上信息并盖单位公章后,报送至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。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虎坊路13号北京职工服务中心院内。
本文编辑:王良玉

